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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侠小说《卧虎藏龙》作者王度庐的儿子王宏(Hong Wang,译音),正在加拿大法院与荷里活电影公司争夺他父亲小说的电影版权。 据报道,李安执导的荷里活电影《卧虎藏龙》获4项奥斯卡金像奖。该电影是根据王度庐“鹤铁五部曲”的第四部改编。“鹤铁五部曲”包括《鹤惊昆仑》、《宝剑金钗》、《剑气珠光》、《卧虎藏龙》和《铁骑银瓶》。现在哥伦比亚影业公司(Columbia Pictures In-dustries Inc)与“温斯坦公司”(The Weinstein),皆宣称自己拥有“鹤铁五部曲”的电影版权。急欲拍摄“卧虎藏龙前传”的荷里活制片商,在加拿大萨斯吉殊温省法院打官司,争夺“鹤铁五部曲”其余四部的电影版权。哥伦比亚公司提出,该公司在2005年通过电话与电邮,从王度庐的儿子王宏手中购得“鹤铁五部曲”其余四部的电影改编权。但王宏否认双方达成最后协议,他声称与温斯坦公司于2005年12月签订王着电影版权的协议。哥伦比亚公司于是控告王宏与温斯坦公司,要求得到“鹤铁五部曲”的电影版权。温斯坦公司提出了反诉。王宏说:“我们不喜欢卷入法律纠纷,但无论结果如何,都是好事,因为两家好莱坞大公司想要根据先父著作拍电影。”法院文件显示,电影《卧虎藏龙》华语版的票房收入为2.28亿美元,王氏家族仅在1997年得到3万美元。王宏提交法院的文件说:“我们在1997年签订协议时由于不了解电影行业,我们在许多方面没有保护自己。”王宏于1990年移居加拿大萨斯吉殊温省急流镇(Swift Current),目前是加拿大农业与农产品部的研究人员。他说:“萨斯吉殊温省既无虎亦无龙,但有律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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